第一章
入住第一天,我被房东告上了法庭。
他言之凿凿地声称我女儿偷走了他价值一百万的百达翡丽手表。
“我刚戴了几次就被侯媛媛偷走了!”
“小小年纪手脚就不净!必须给她留个案底!”
他老婆也坚称手表就是我女儿偷走的:
“看房的时候小就一直盯着我老公的手表看,不是她偷的还能是谁?”
这话一出,立刻点燃了陪审团的怒火:
“太过分了!赶紧送进少管所!”
“必须好好教育教育,绝不能姑息罪恶!”
然而当我女儿出现在法庭上时,所有人都愣住了。
1
“侯紫雯!你那女儿有种偷我的表,没种出庭是吧!”
“别以为躲起来就没事了,我告诉你,这事没完,你不光得还我一百万,还得再加上精神损失费!
“你女儿就等着在牢里蹲一辈子吧!”
房东梁振远对着我大吼大叫,那架势像要把我活吃了一样。
他老婆金雨珊在一旁添油加醋:
“上梁不正下梁歪,谁知道小偷东西是不是她妈教的!”
我冷冷地看着他们夫妻俩:
“我再说一次,我女儿没有偷你们的手表,也不可能偷你们的手表!”
“凭你们的一面之词就想污蔑我女儿,门都没有!”
在此之前,我本没想过会跟房东夫妇对簿公堂。
我刚搬过来那天,梁振远还满脸堆笑地帮我搬东西,说以后有什么事尽管开口。
我和他老婆聊天时无意中透露过自己有个九岁的女儿,他还一脸惊讶地说我这么年轻,看不出来会有那么大的女儿。
然而就在当晚,他们夫妻俩突然狂敲我的房门。
接着不分青红皂白,进门之后就是一阵翻箱倒柜。
最后在我女儿的小包里找到了那块价值百万的百达翡丽手表。
然后就一口咬定手表是我女儿偷走的。
我人都傻了,连忙和他们解释我女儿肯定不会出这种事情。
但梁振远压听不进去,认准了就是我女儿偷了他们的表。
金雨珊坚称那块手表是她亲手放在电视柜抽屉里的,她老公每次戴过之后都会放在那,不管我怎么解释都没用。
他们甚至还提出无理要求,要我赔偿他们一百万,不然就送我女儿去吃牢饭。
我心里清楚我女儿绝不可能偷拿他们的手表,更不可能赔给他们一百万,便直接拒绝了他们的要求。
万万没想到他们竟然把我告上法庭了。
见我决意不认账,梁振远立刻被激怒了。
“什么叫污蔑?我的手表还能长腿跑到你女儿包里不成?”
金雨珊啐了我一口:“那块表可是我亲自从你女儿包里搜出来的!”
“不是她偷的还能是谁?”
梁振远一脸悔恨:“都是我识人不清,居然把房子租给这种人!”
“别说了老公,都怪我,”金雨珊眼圈都红了:“我当初就不应该同意你和她签合同!”
说话间夫妻俩居然当众抱在一起开始唉声叹气。
倒显得我冷眼旁观的样子真像个十恶不赦的坏人。
陪审团的群众们纷纷指责我:
“子不教母之过,女儿做出这种事,妈妈能是什么好东西?”
“人家好心把房子租给她,她女儿还偷人家东西!”
“我看啊,保不齐就是她这个缺德的妈教唆的!”
2
越来越多难听的话涌进我的耳朵里。
我却像没事儿人一样无动于衷,甚至还有闲心摆弄新做的美甲。
金雨珊被我这副样子气得大声尖叫:
“你这个没人性的!手表明明就是你女儿偷的,你凭什么不承认!”
“一百万啊!不是小数目啊!我莫名其妙拿走你一百万试试看!”
梁振远一边搂着他老婆表示安慰,一边指着我大骂:
“纵容孩子偷东西已经不可饶恕了,居然还敢抵赖!要多不要脸有多不要脸!”
“要是你被偷了一百万的东西,我看你还会不会这么淡定!”
我撇撇嘴:“本来就和我女儿没关系,傻子才背这么大的黑锅呢!”
我之所以敢这么理直气壮,就是因为我女儿侯媛媛本就不可能偷东西。
但在他们眼里,我的行为就是拒不认罪。
于是陪审团又开始骂我:
“从来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
“人家要是没有确凿的证据,怎么可能冤枉她?”
“偷东西的时候怎么不想想会有这一天呢!”
法官停不下去了,连敲了几下法槌:“肃静!这里是法庭,保持安静!”
“原告,既然确定是被告的女儿盗取了你们的财物,就请提供证据。”
原告律师马上站起身来:“法官大人,我的当事人手里有充足的证据,能够证明手表就是被告侯媛媛偷的。”
他转头看向金雨珊,示意她发言。
金雨珊点头,对着法官开始编故事。
“一个星期之前,侯紫雯联系我老公说要看房,那天是我陪我老公一起去的。我看她是个单亲妈妈,觉得她一个人带着孩子怪不容易的,就同意我老公把房子租给她了。”
“签完合同我和我老公就开始搬家,搬到新房子之后好多东西都没来得及打开,我和我老公就以为手表应该是被放在哪个盒子里了。后来怎么找也没找到,我们才怀疑手表在租出去的房子里。”
我打断她:“然后你们就把脏水往我女儿身上泼?”
金雨珊立起一双狐狸眼瞪我:“废话!你都承认那是她的包了!”
“我跟我老公在租给她的房子里翻了一遍之后,我在一个粉色的小包里找到了我们的手表,那个包就是她女儿的!”
说到这里,金雨珊气得手直抖。
她甚至当场从口袋里摸出救心丸的瓶子,颤着手倒出一粒药丸送进嘴里。
梁振远赶紧扶住她:“姓侯的,我老婆有先天性心脏病!她要有个三长两短我跟你没完!”
所有人都觉得铁证如山,只有他们夫妻俩最清楚我有多冤枉。
我看不下去她拙劣的表演:“金雨珊你别演了!”
金雨珊瞪大眼睛,挣脱她老公的搀扶又开始朝我吼叫:
“我演什么?你要是老老实实把一百万赔给我们,我至于气成这样吗!”
“赃物都找到了!你还不承认!还倒打一耙!”
“非要把我活活气死在这你就满意了?”
她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捂着心脏的位置翻白眼。
原告律师站到金雨珊身前替她说话:“请被告注意你的言辞!赃物是我的当事人亲自在被告女儿的包里发现的。”
“在证据如此确凿的情况下,被告不但不承认罪行,还用言语激怒我的当事人,企图诱发她的心脏病!”
我被他这副义正言辞的样子气笑了:
“他们要是真见过我女儿,就知道这场闹剧有多好笑了!”
没错,从看房开始到入住,房东夫妇从头到尾都只见过我一个人。
我的女儿侯媛媛,从来就没有在他们面前出现过。
他们要是见过我女儿,肯定没法把这个屎盆子扣到她头上。
3
原告律师冷笑:“被告是觉得我的当事人在陪你过家家吗?”
“他们夫妻俩闲的没事诬陷一个小女孩玩?”
金雨珊又来了精神:“看房的时候小就一直盯着我老公的手表看,还想伸手去摸呢!”
梁振远附和道:“我当时只觉得小姑娘可爱,还问她叫什么名字,她说她叫侯媛媛,今年九岁了,在市中心小学读二年级。”
我听着他们编造出来的谎言,只觉得可笑至极。
梁振远能说出我女儿的名字和年龄,是因为这些信息都是我透露给他的。
至于在市中心小学读二年级,就完全是他瞎编的了。
我懒得跟他们多费口舌,直接朝着法官说道:“法官,我认为原告的证词有很多疑点和漏洞,无法坐实我女儿的行为。”
法官刚对我的陈述表示赞同,梁振远就坐不住了。
他一拍桌子站起来:“你少在这妖言惑众!我老婆这么大个人有必要编这种瞎话吗!你当法律是儿戏吗!”
我被他逗乐了:“把法律当儿戏的是你们夫妻俩吧?随便几句话就想把我女儿打成罪犯?”
“你!......”
梁振远的脸被气成了猪肝色,金雨珊更是差点儿气晕过去。
陪审团又开始群情激愤:
“怎么能这么不讲理啊!”
“敢情被偷的不是她了!”
“当妈的这么不是东西,难怪把女儿养成小偷!”
他们左一句右一句,想用口水淹死我,强迫我认下这莫须有的罪名。
我丝毫不乱阵脚,抬头挺看向他们:
“真相浮出水面之前,我希望各位不要被人带了节奏。”
这群本不了解真相,只会盲目地站在原告那边讨伐我的蠢货。
我简直太想快点见证他们被打脸的那一刻了。
遭到我的呛声后,有人忍不住了。
“证据都明摆着呢,是你一直在狡辩吧?”
“人家跟你又没仇,污蔑你什么!”
梁振远的嚣张气焰又被这帮人助长起来了。
他就差把“得意”两个字写脸上了:
“我看你是不见棺材不掉泪!”
“我还真想看看,证据摆在眼前你还能不能像现在这么硬气!”
原告律师马上拿出了一张证明:
“我现在出示的证明,就是从手表上提取的指纹检测报告。”
“有一些属于我的当事人,还有几枚指纹就是被告女儿侯媛媛的!”
4
这句话像是往人群里扔了一颗炸弹。
一时间所有人的目光都被锁定在那份检测报告上。
原告律师像举战旗一样举着那叠纸:
“这份报告完全能证明,手表上那几枚不属于我当事人的指纹,与被告女儿侯媛媛的指纹高度重合!”
“被告,你现在还有什么可说的?”
我神色平静地看着那份所谓的检测报告,内心毫无波澜。
真没想到他们为了诓我一百万,连假证据都能造出来。
我看了看得意洋洋的房东夫妇,以及他们扬着下巴的律师,发出坚定有力的声音:
“这份报告是伪造的!”
原告律师哈哈大笑:“被告为了脱罪真是什么瞎话都敢说!”
“这份报告是市公安分局出具的,上面还盖着章,你说是伪造的就是伪造的了?”
金雨珊恨得咬牙切齿,那眼神恨不得把我碎尸万段:
“侯紫雯你到底想怎样!又说我演戏又说我们开出来的证明是假的。”
“人怎么能这么不要脸呢,我看你就是想把我气死在这!”
说完又开始捂口大喘气,一副随时都会厥过去的样子。
梁振远一把搂住她:“老婆你没事吧?千万别吓唬我啊!”
法官急忙敲响法槌:“原告,如果你是真的身体不适,我们会立刻拨打120,否则你的行为将被记入庭审笔录!”
这话一出,金雨珊的戏瘾消了一半,老老实实在椅子上坐直。
梁振远阴恻恻地看着我:“姓侯的,你要是敢把我老婆气出个好歹,我也不活了!”
“我这就穿红衣服跳楼去,变成厉鬼回来找你和你女儿索命!”
陪审团们一听,立刻又开始七嘴八舌:
“这下人家连证据都拿出来了,她还在这狡辩!”
“我看这女人脸比城墙都厚,都打!”
“就应该把她也一起抓了,跟她女儿一起牢底坐穿!”
这一刻,原告律师仿佛成了正义的化身:“我希望被告清楚,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不能因为你女儿侯媛媛年纪小,我们就姑息这种犯罪行为!”
房东夫妇和陪审团们都在等待法官对我和我女儿的“罪行”进行宣判。
法官看向我:“被告侯女士,对于原告方提供的证词和证据,你是否还有异议?”
我勇敢地抬起头和法官对视,毫不犹豫地回答道:“回法官,我当然有异议!”
“我申请传唤我女儿侯媛媛出庭为我作证!”
一声法槌落下,大门随之打开了。
“传被告侯媛媛出庭!”
所有人的目光都投向了门口。
房东夫妇更是恶狠狠地盯着门口,生怕一错眼珠的功夫我女儿就跑了。
但当我女儿来到法庭里时,所有人都呆住了。
因为我女儿,本就不是人!
第二章
5
法庭里安静了三秒。
我女儿侯媛媛,被她的妈——我的闺蜜抱着走了进来。
她穿着一件粉白色的碎花连衣裙,头上戴着一顶手工编织的小草帽,两条细细的麻花辫垂在前。
她的眼睛绣工精致漂亮,脸上有用腮红扑上去的淡粉色,
嘴巴是用红色绣线勾出的微笑弧度。
她的两条胳膊自然垂在身体两侧,棉花填充的小拳头从袖口里露出来。
体长四十厘米,净重八百克。
填充物为A级聚酯纤维,皮肤面料为进口水晶超柔短毛绒。
这就是我女儿,侯媛媛。
九年前,我在一家名为"棉花梦境"的网店下单,以九十九块九的价格把她带回家。
然后我给她起名叫侯媛媛,每天给她梳头换衣服,带她看动画片,给她讲睡前故事。
我甚至花了两百块钱请裁缝给她做了整季的换洗衣物。
我闺蜜把我女儿递到我手里,然后站到了我身边。
整个法庭鸦雀无声。
梁振远的嘴巴张成了O型,眼珠快从眼眶里掉出来了。
金雨珊的"心脏病"突然不治而愈,她瞪大眼睛盯着地上的棉花娃娃,嘴唇哆嗦着,半天发不出一个音。
陪审团里有个大妈率先打破了沉默,声音里充满了困惑:
"这......这是什么东西?"
"这是我女儿,"我平静地回答:"侯媛媛。"
"你管这叫女儿?!"
梁振远终于找回了自己的声音,他猛地站起来:"侯紫雯你耍我?!"
"我怎么耍你了?"我歪着头看他:
"从始至终我都告诉你,我女儿叫侯媛媛,今年九岁了。”
“是你们非要觉得我女儿是人类小孩,这能怪我吗?"
金雨珊的脸色由白转青,又由青转紫,最后定格在一种奇异的酱红色上。
她指着地上的棉花娃娃,手指抖得跟筛糠似的:"你......你管这玩意儿叫女儿?"
"她不是'玩意儿',"我语气冷了下来,"她是我女儿。我花了九十九块九把她买回家,又给她做衣服、梳辫子、陪她说话。”
“我单方面收养了她,她就是我的女儿。"
原告律师脸上的表情堪称精彩,从刚才的胜券在握变成了现在的呆若木鸡。
他扶了扶鼻梁上的眼镜,似乎想确认自己没有出现幻觉。
然后清了清嗓子:"法官大人!被告这是在故意混淆视听!她说这个......这个娃娃是她的女儿,这简直荒谬至极!"
"荒谬吗?"我掏出手机,调出早就准备好的截图,"法官,我请求展示证据。"
法警接过我的手机,递到法官面前。
我继续说道:"这是九年前我在淘宝'棉花梦境'旗舰店的购买记录,订单编号尾号7283,下单时间为2017年3月16下午14时27分。”
“商品名称为'40cm水晶超柔棉花娃娃基础款-女孩',价格是九十九块九。"
法官滑动着屏幕,眉头微微皱起。
6
"同一订单里还有一条备注,"我补充道:
"备注内容为:'我要给她起名叫侯媛媛,以后她就是我女儿了。’"
我闺蜜从包里拿出一张泛黄的快递面单:
"这是当年快递包装上的面单,发货地址与'棉花梦境'的注册地址一致。”
“收件人是侯紫雯,电话是我的。"
"因为那时候我人在老家不方便收货,"我冲法官点了点头:
"是我闺蜜替我收的快递。"
金雨珊彻底炸了:"放屁!谁他妈会给一个布娃娃起名字还喊她女儿?你是不是脑子有病!"
"我有病没病不劳你心,"我冷冷地看着她:
"但是你们非说是我这个四十厘米高的棉花娃娃女儿偷了手表,是不是脑子更有病?"
陪审团里有人没忍住,"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这一笑像打开了什么开关,紧接着又有人笑出了声。
有个年轻女孩笑得眼泪都出来了:"对不起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但是四十厘米的棉花娃娃偷手表......这也太荒谬了吧......"
梁振远猛地一拍桌:"你们笑什么笑!她这是耍无赖!”
“她钻法律空子!她故意拿个娃娃冒充女儿来逃避法律责任!"
"我养娃娃的时候还没遇上你们呢,"我慢条斯理地说:
"我九年前就知道你们今天要拿手表冤枉我女儿吗?"
这句话像一盆冷水,把梁振远浇了个透心凉。
金雨珊这次是真有点喘不上气了,分不清是气的还是吓的。
她抓着丈夫的袖子,压低声音说了句什么,估计是在问:"现在怎么办"。
原告律师擦了擦额头上的汗,努力维持着专业素养:
"法官大人,即便被告的女儿是一个......一个玩偶,但被告在法庭上隐瞒这一事实,本身就是对法庭的欺骗!"
"我隐瞒什么了?"我挑了挑眉:
"你们谁问过我女儿是人还是娃娃了?你们一上来就一口咬定我女儿偷了手表,又是要送少管所又是要牢底坐穿的。”
“我说我女儿不可能偷东西,你们有一个人信吗?"
法官翻看完手机里的截图,又看了看那张快递面单,最后把目光投向了棉花娃娃。
娃娃脸上的微笑仿佛在说:你们吵你们的,我乖乖待着就好。
"被告,"法官清了清嗓子,"你提供这些证据的目的是什么?"
"我的目的是证明两件事。"我站直身体,直视法官的眼睛:
"第一,我女儿侯媛媛确实存在,但她是个棉花娃娃。她的'手'是棉花和布料缝制的,没有手指关节,无法抓握任何东西,更不可能打开抽屉、拿走手表、再把表藏进自己的包里。"
"第二,原告夫妇在陈述中明确提到,他们'亲眼看到'我女儿在看房时'盯着手表看''伸手想摸'。但事实上,在整个看房和签约过程中,我女儿本没有出现在现场。我是独自一人去的,这一点小区的监控录像完全可以证明。"
我看向梁振远和金雨珊:"你们所谓的'亲眼所见',是见了鬼了吗?"
7
梁振远的脸涨成了猪肝色,他的嘴张张合合:"那是因为......因为......"
"因为什么?"我步步紧:
"因为你们在撒谎!你口口声声说在市中心小学读二年级。”
“麻烦你们告诉我一个棉花娃娃怎么读小学?"
金雨珊的身体开始发抖,她死死抓着椅子的扶手,指甲几乎要嵌进木头里。
"我......我们认错人了!"她突然尖叫起来:
"对!我们认错人了!那天来看房的时候,我们确实看到一个小女孩跟着你!我们以为那是你女儿!"
"哦?"我笑了,"所以你们现在承认,那天并没有见到我的'女儿',而是见到了另一个小女孩?”
“那请问那个小女孩是谁?她叫什么名字?长什么样?"
"我怎么知道!"金雨珊歇斯底里起来,"人来人往的我哪记得住!反正就是有个小女孩!肯定是你带过来的!"
"法官大人,"我转向法官:
"我请求调取小区当天的监控录像。时间是梁先生和金女士带我看房那天下午,地点是阳光花园小区三号楼一单元。”
“监控会证明,从头到尾只有我一个人进出了那套房子。"
法官点了点头:"书记员记录,休庭十分钟,法警立即联系阳光花园物业调取监控录像。"
法警应声而去。
法庭里陷入了一种微妙的寂静,只剩下金雨珊粗重的喘气声和梁振远焦躁的敲桌声。
陪审团里有人小声议论:"合着这夫妻俩本没见过人家女儿,就凭自己瞎编的故事来告状......"
"何止瞎编,"另一个人接话:
"那手表是从娃娃包里搜出来的。可那娃娃的包才多大?能装下一块男式百达翡丽吗?"
这句话提醒了所有人。
我闺蜜立刻拿出一个巴掌大的粉色小挎包举起来:
"我女儿的包在这里,各位可以看看。"
那挎包是手工钩针编织的,比成年人的手掌还小一圈,里面最多能塞两块糖果。
我拿起那块作为证物摆放在桌上的百达翡丽手表,比了比挎包的开口。
手表表盘直径四十二毫米,整块表折叠起来的体积,本塞不进那个小挎包。
"大家看到了,"我把手表放回原位:
"我女儿就算想偷也偷不了。她的小包本就装不下这块表。”
“那么请问金女士,硬塞都塞不进去的东西,你是怎么从这个包里'搜出来'的?"
金雨珊的脸终于从酱红色变成了惨白色。
她的嘴唇哆嗦得更厉害了,眼神开始闪躲,不敢跟任何人对视。
梁振远还在垂死挣扎:"谁......谁知道你是不是故意换了包!"
"从案发到现在,我的娃娃和她的包一直在我闺蜜家,"我拿出手机展示另一张照片:
"这是我搬家前在我闺蜜家拍的照片。粉色小挎包就在后面的沙发上。”
“之后你们的'搜查'过程我全程在场,没有换过包,也没有动过任何东西。"
"至于那块手表是怎么出现在我女儿小包里的,"我微微一笑:
"我想这个问题,应该由原告来回答。"
法官看向梁振远和金雨珊:"原告,你们对此有何解释?"
8
梁振远的额头上冒出了密密麻麻的汗珠。
金雨珊突然抓住丈夫的胳膊,在他耳边急促地说了句什么。
梁振远猛地转头看她,眼里闪过一丝慌乱和恼怒。
他们的小动作被所有人看在眼里。
"原告,"法官加重了语气:"请回答。"
"我......我们......"梁振远吞了口唾沫:
"我们记错了!那天在包里看到手表的就是我们看花了眼!”
“可能是光线不好!"
"光线不好到能把一块塞不进去的手表看成塞进去了?"我毫不留情地戳穿他:
"梁先生,你是把法庭所有人都当成傻子吗?"
陪审团里嘘声四起。
最先笑出声的女孩义愤填膺:
"这不是欺负人吗!拿个布娃娃来诬告!还要把人送少管所!"
"太过分了!"另一个大妈拍着桌子:
"这夫妻俩心肠也太歹毒了!"
"我看他们就是看人单亲妈妈好欺负,想讹钱!"
群众的舆论风向在一瞬间彻底反转了。
梁振远彻底慌了,他站起来对着陪审团大喊:
"你们别听她胡说!我们没有讹人!"
“是吗?”我看着他冷笑:
“你们只是看我是个‘单亲妈妈’想趁机讹我钱而已,”
"至于手表为什么会出现在我女儿的小挎包里,"我顿了顿,看向金雨珊:
"金女士,你'亲手搜出来'的时候,真的没有提前把表塞进去吗?"
金雨珊浑身一震,像是被雷劈中了一样。
她张着嘴,却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梁振远猛地转向她:"雨珊?你......你......"
"我没有!"金雨珊尖叫起来:
"梁振远你什么意思!你怀疑我?!"
"我什么都没说!"梁振远也急了:
"是你先乱了阵脚......"
"什么叫我乱阵脚?我就是气不过她血口喷人!"
夫妻俩当着法庭所有人的面,突然开始互相指责起来。
原告律师站在一旁,冷汗已经把西装后背浸湿了一大片。
他试图制止他们:"梁先生,金女士,请冷静!现在是庭审阶段!"
但没人理他。
就在这时,法庭的大门再次打开。
法警走了进来,手里拿着一台笔记本电脑。
"法官大人,阳光花园的监控录像已经调取完毕。"
法官示意法警将画面投放到法庭的大屏幕上。
所有人的目光再次汇聚。
画面里,梁振远和金雨珊带着我在小区里走,身后空无一人。
看房过程中,始终只有我们三个成年人。
我从单元楼里出来,独自一人,旁边没有任何小女孩。
我上车离开,副驾驶和后座都空空荡荡。
从头到尾,没有任何九岁的小女孩出现过。
法庭里再次陷入死寂,但这次死寂的含义完全不同了。
"原告,"法官的声音冷得像冰:
"你们说‘被告女儿一直盯着手表看',监控录像显示,看房现场本没有小女孩。”“对于这一点,你们做何解释?"
金雨珊瘫坐在椅子上,救心丸的瓶子从她手里滑落,滚到了桌子底下。
梁振远的嘴唇哆嗦着,最后挤出一句:
"我们......我们可能记错了......"
"记性不好到能编出一个九岁小女孩全程偷看手表的情节?"
法官的声音里带着明显的怒意:"原告,你们的行为已经严重涉嫌伪造证据、诬告和敲诈勒索!"
9
"我们没有敲诈勒索!"梁振远慌了:
"一百万是她女儿偷东西的赔偿!我们只是要求赔偿而已!"
"大家都看着呢,我的女儿是棉花娃娃。"
我冷冷地说:"她本就偷不了你的表。所以你们的指控本不成立。”
“至于一百万赔偿,更是无稽之谈。"
法官拿起法槌,重重敲下:
"本庭宣布,原告梁振远、金雨珊诉被告侯紫雯及其女侯媛媛一案,因原告提供的关键证据存在重大疑点。”
“核心证人'侯媛媛'经查证为不具备能力的棉花玩偶,原告的证词与监控录像严重矛盾。”
“本庭裁定,原告指控不成立,被告无罪。"
"原告涉嫌伪造指纹证明、诬告陷害、敲诈勒索等违法行为,本庭将相关材料移交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处理。退庭!"
法槌再次落下,声音清脆而坚决。
金雨珊终于彻底撑不住从椅子上滑下来,瘫坐在地上嚎啕大哭。
梁振远手忙脚乱地去扶她,自己也抖得站不稳。
原告律师面如死灰,开始收拾桌上的材料,手都在哆嗦。
陪审团爆发出一阵掌声。
那个年轻女孩喊了一句:
"姐姐太酷了!你家娃娃也好可爱!"
我笑了笑,把媛媛抱起来,帮她理了理被压皱的裙摆:
"媛媛,我们回家了。"
走出法庭的时候,阳光正好。
闺蜜走在我身边,长出了一口气:
"你可真沉得住气,换我早就炸了。"
我把媛媛搂紧了些:
"因为我从一开始就知道,我的'女儿'不可能偷东西。"
"可是他们伪造那个指纹证明......"王晓琳皱起眉:
"万一你真被他们骗了呢?"
我低头看着怀里的娃娃:"反正我不会让他们伤害媛媛。”
“虽然她只是一个棉花娃娃,但她是我女儿。谁欺负我女儿,我就跟谁拼命。"
闺蜜沉默了一会儿,突然笑了:
"说起来,你当年买她的时候,我真觉得你疯了。”
“天天跟一个布娃娃说话,还给她扎辫子换衣服。现在想想真是万幸。"
"这不是疯,"我摸了摸媛媛的头发:
"这叫有所寄托。人在孤单的时候,总要找个东西来爱。”
“我选择了她,她就是我的亲人。"
风吹过来,媛媛的小草帽歪了歪。
我替她扶正,抱着她走进阳光里。
身后传来警笛声,大概是去"请"梁振远和金雨珊去公安局喝茶的。
我连头都没回。
因为我知道,从今天开始,我不用再跟任何人解释我女儿是谁了。
她叫侯媛媛。
她偷不了百达翡丽。
但她偷走了我所有孤单的夜晚。
这就够了。
当晚,我把侯媛媛放在床头,给她盖好小被子,然后打开淘宝。
"棉花梦境"旗舰店里,又出了新款娃娃。
我又挑了一个娃娃下单。
备注栏里写道:"我要给她起名叫侯嘻嘻。”
“让她陪我和媛媛一起,过好往后的每一个子。"
提交订单。
我戳了戳她软乎乎的棉花脸颊:"媛媛,你要当姐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