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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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薇接通电话,先问:“答辩期限还有几天?”
“十三天。”
“把状、报告和协议拍给我。原件留好,期限我来盯,你别急着签任何东西。”
离开法院,我去老宅接回三个孩子。
念念抱着书包不肯松手,直到进了家门才问:“今晚不走了吧?”
“不走了。”
安顿好她们,我给周铮打电话,要求重新鉴定。
“可以,去康泰。”
他答得很快。
“换一家呢?”
“我没空陪你到处跑。康泰留着我的样本,你要复核,我给授权。”
我当时只想让出错的地方改正。
我知道孩子是谁的,却解释不了那三枚鲜红的印章。
此后几周,我五次委托康泰复核。
最先复核念念,再是小满、小禾,随后是两个妹妹一起,最后一次是三个孩子一起。
每次前台都核对证件、收钱,带我们去采样。
“父亲不来,也能做?”
“按授权使用留存样本。”
我信过这句话。
林薇劝我停止重复付费,改走独立核验程序。
我嘴上答应,拿到新报告时,却仍忍不住问。
“能不能再核一次?”
第五次取结果,前台把纸袋推过来。
“苏女士,结论没有变化。”
我没拆封,先问:
“你们究竟核了什么?”
“报告里都有。”
“我要申请查阅能提供给我的委托和采样资料。”
她递来申请表,没有再劝我复核。
我填好姓名,留下联系方式。
几天后,我拿到获准提供的材料副本,回家与原有报告、登记回执和收据逐一对应。
周铮随诉讼证据提交的前三份,也放在一起。
我在文件袋上依次写下一到八。
前三份委托人是周铮,分别对应三个女儿。
后五份是我,涉及不同孩子组合。
八份报告,结论都是排除。
我不再看那一栏,拿尺子压住期往下核。
第三份记录:采样十四点四十分,收据十一点十分,提前三个半小时。
第五份:采样十六点,收据十四点,提前两个小时。
第七份:采样十八点二十五分,收据十七点二十分,提前一小时零五分。
我又翻出手机里的到访记录。
第七份对应那天,十八点零二分,我已经带孩子坐上了回家的网约车。
我把记录连同照片发给林薇。
“是不是后来补的采样时间?”
“现在不能这么定。”
“先缴费后采样很常见,三个时间差本身不能证明造假。”
我有些疑惑的问。
“可六点二十五分,我们不在康泰。”
“这才需要核实。也可能是录入错误,要结合到场情况、样本身份和流转记录查。把原始行程留着,别只截一张图。”
我把手机接上电脑备份。
“那八份一样的结论呢?”
“重复使用同一份留存材料,不等于八次独立验证。先别再交样本,也别向周铮透露这些疑点。”
挂断电话,我按康泰公示的登记名称查询工商信息。
法定代表人一栏,写着秦璐。
我盯着那两个字,想起婚后整理旧相册时,周铮指过大学合影里的一个女人。
“秦璐,我初恋。她家嫌我穷,早分了。”
我找到康泰官网的负责人介绍。
照片里的人比合影成熟了,眉眼却没变,姓名也一样。
我把工商页面和介绍一并保存,发给林薇。
“康泰负责人是周铮的大学初恋。”
发完,周铮的消息跳出来。
“八份了,还不认?”
我没有回复,把八份报告收进文件袋。
最上面不再是鉴定意见,而是那张写着三个时间差的核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