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团宠:大小姐又飒又野》是一本让人欲罢不能的豪门总裁小说,作者“稚又”以其细腻的笔触和生动的描绘为读者们带来了一个充满想象力的世界。本书的主角是姜初秦拓,一个充满个性和魅力的角色。目前这本小说已经更新至第48章,总字数56220字,喜欢阅读的你快来一读为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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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团宠:大小姐又飒又野》小说最新章节试读:他眉头紧蹙,盯着女孩倔强而抿着唇。如鹰隼般的眼向来毒辣。姜初在他跟前道行尚浅,邓哲一眼就看出来,她不服气。高升的日出光线透进这一片院子,充满了诡异的生机,也同时将破坏了的疮痍显露无疑。不用对方解释,他都能脑补出他们来之前,是一出怎样的恶霸势凶。邓哲收起如利刃般的视线,选择对姜初的行为睁只眼闭只眼。不痛不痒道:“不论发生了什么,咱们先收手。有什么误会或者需要私下调解的,回警局再说。”姜初这边也打累了,喉腔渴得很,淡淡地应了声:“好。”她招呼着小军:“松嘴,先回去。”猎犬有一些恋恋不舍,但碍于姜初已经下达了命令,它只好摇晃着尾巴,屁颠屁颠跟随左右。经过邓哲身边时,傲娇娇从鼻孔“哼”地一声,似乎是在表达对他的不满。邓哲着实是被这前队友给气笑了。他刚想上前跟它寒暄一顿,余光却瞥见地上的人突然爬起来,手握着一把不知从哪里捡来的电警棍,拼死了朝那只狗挥去。嘴上叫嚣着,“今天我跟你至少得死一个!”“那就你去死吧。”姜初早就防备着林文藏了一手,转身将狗绳套等着邓哲的脖子上,自己长脚一踢,正中手腕。电警棍掉落在地上,她立马踩住,启动了开关朝对方踢过去。一击即中,电得林文惨叫连连。姜初丝毫不敢想象,如果自己没有时刻防备着的话,小军会遭遇什么不测。她杀红了眼,冲过去踹多几脚。凭什么!凭什么这世上总是老实人受欺负!环卫工老人做错了什么,不会说话不会控诉的狗又做错了什么?为什么都是他们这群老实人在吃哑巴亏。所有的好处都被小人占了去,这个保安是这样,程家那一家极品也是这样。姜初越想越气,越气下手越重。她想起了曾经小时候的自己抱着爸爸的脖子,说长大后成为爸爸一样的英雄,要惩恶行善,但到了最后,她爸妈出事故没了,她也被占去房子和遗产,从小在孤儿院长大。为了吃饱跟别人争食,为了穿暖跟其他人斗殴打架,最后长成了刺猬,刀枪不入,油盐不进。明明,她曾经也是备受宠爱的小公主啊。有同龄人羡慕不来的家庭,也有疼爱到把自己当亲生女儿的高管家,院子里也养了很多狗狗,每到周末就会去童话世界游乐园当女王…但现在,整一个姜家,只剩自己在单打独斗。……“好了好了,姜奶奶可以停了,再打出人命了!咱们不气了不气了。”唐知和钱多一人抱住腰,一人拉住腿,不敢轻易松手。姜初失控的时候,两三个成年人都拉不住。何况是这两个同龄人。眼见着自己快要拉不住了,唐知吃了熊心豹子胆,冲着他平时最害怕的条子吼道:“还不救人!难不成真的想看我们吃牢饭吗!”潘韦被吼得回了神,“哎哎”两声,想上前帮忙。邓哲神色凝重,别住他,“我去吧。”袖子被他挽到肘间,露出了两条小臂匀称而结实。马丁靴一步一个脚印,他半蹲,一个扎马步,快速将姜初拦腰抱起。稳稳实实地,扛在肩上。姜初踢出去的最后一脚没有收住,正中他的腿根。邓哲闷哼一声,心有余悸,后背被吓出一声冷汗。好险好险,但凡她脚再往中间偏一点,邓家估计就得绝后了。姜初也被他这一声暧昧又奇怪的哼唧声,唤回了清醒。一开始她还会扑腾挣扎,但邓哲阴沉着脸,硬生生不松手。从小巷到豪车停放的地方,有一段距离。附近的居民早已经听见动静,围在巷头看热闹。见一个男人扛着一个小女生出来,表情立马精彩极了,闪烁着五颜六色的八卦之光。他们交头接耳,目光时不时投向这一对奇妙的组合。“哎哟哟,这是什么个情况啊?”“不知道。好像是老郑那边院子里走出来的。”“我见过这女孩,昨天还在荣溪公园替老郑教训那里的保安。但那保安背后有人,不是咱们这种平民百姓能惹的。这不,今天就找上门了。”“哎,老郑这是造了什么孽啊。孤寡老人就够可怜的了,还要遭受这一出罪。”“还不是养了那只狗。我早跟他说,那狗看起来凶神恶煞的,戾气重,他压不住这一座煞神。结果不听!看,到底还是闯祸了!”……众人七嘴八舌,时而聊聊老郑的孤寡人生,时而又把话题带到刚才那一对男女身上。姜初向来听力好,即使隔得远,也能听见一些闲言碎语。被一个男人扛着毫无反抗之力这件事,就已经够她羞耻一辈子。再加上听到这些闲话,此时的她已经无颜面对江东父老,反抗的动静越来越小。等被邓哲扛到车上,锁了门,她索性往车座一趴,充耳不闻,选择装死。能叫醒一个装死的人,算她输。
《重生团宠:大小姐又飒又野》精彩章节赏析
上辈子她就是被这一张笑脸骗过去,一步步走进程家设好的温柔陷阱。
针锋相对的冷漠并不可怕,因为不信任,所以永远都不会放下防备的姿态。可怕的是糖衣炮弹,引诱着你,甜得你压根就没发现,自己吃下去的不是蜂蜜,而是砒霜。
姜初记得,上辈子的自己出了车祸,在病床醒来第一眼看到的就是程母。
依旧是慈爱的目光,同样是怜悯的语气让她别拿自己当外人。
温馨的重逢场面换汤不换药,有暖气暖茶,还有一桌暖胃的饭菜。
姜初当初只有感恩,感恩他们能接纳自己,感恩他们能把自己当家人。
她放下姿态,卑微得始终垂敛着头,却没想到最根本的问题——如果十年前她没有走丢的话,她才是这个房子的主人!
现如今她已经从迷局出来,看到这副嘴脸只觉作呕。
呵呵,鸠占鹊巢还摆出一副主人公的姿态。
开口就叫初初?想当她妈,她还不够格!
“还是叫我姜初吧。”姜初高冷着脸,微微昂起的下巴骄傲得像是个公主。
“叫初初怪恶心的,咱们暂时还不算熟。”
程母脸色一僵,皮笑肉不笑道,“说这话,处着处着就熟了!你爸妈出事那年我还专门照顾过你呢。”
姜初:“是,照顾着没几天,我就去报人口失踪了。照顾得挺上心的,佩服佩服。”
程母:“……”
噎死人不偿命的,姜初论第二,就没人敢论第一。
姜初把吉他放到饭桌主位,轻车熟路去厨房洗完手。
出来时一边擦手,一边朝傻了眼的母女俩招呼道:“都坐过来一块儿吃吧。”
“你算老几啊!”
程新雪被她这喧宾夺主的行为气得不轻。
她指着餐桌最远的角落,趾高气昂,“你的位置在这里!看,我妈都给你准备好了一碗汤。”
姜初掀眸觑她,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屁股墩坐定了不挪动一步。
她轻描淡写,“我从孤儿院回来的呀,没人教我怎么坐。我想坐哪里坐哪里。”再半撑下巴,伸长了脖子看一眼,“那碗是猪红汤吧?”
程新雪咬牙切齿,“狗血汤!专门给你接风洗尘,去去孤儿院带来的晦气!”
姜初端详着她的脸,笑了。纤指一竖,指着她的脸,“我看你最近印堂发黑,就适合喝这碗汤。”
“孤儿就是没教养!”程新雪气火攻心,张牙舞爪就想过去抓姜初的头发。
姜初眼疾手快,端起就近的菜对着程新雪的脸上泼,“我的好妹妹,想让我喂你就直说。姐姐我平时在孤儿院,最会照顾小孩子了。”
“啊!!!”程新雪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叫。
油腻的红烧肉汁渗进雪纺布料,好几块五花肉也沾在裙摆。
她不可置信看着自己的裙子,这可是她最心爱的裙子啊!!!
“姜初!”她面目狰狞,扑过去,“我他妈今天不教训你,我就不姓程。”
程母嘴上“哎哎”几声,装作劝架,但身子却躲到一旁,巴不得自家女儿撕烂姜初的嘴。
哼,长得好看有什么用。浑身野蛮气息的乡土气味,难登大雅。
姜初试探出这一位舅妈的真实面孔,讥笑一声。
上一辈子是她太傻,怨不得别人。
她伸腿别住程新雪,再拉过她的手,直接一个过肩摔。
同时抬脚,将斜对角的猪红汤踢到面前。
一只手端起,另一只则掐准程新雪的下巴,强迫她张嘴,把汤全部灌下去。
“都说你印堂发黑吧,你还不信。这下真的触霉头了吧。”姜初面不改色,动作利索得像是在给鸭子灌食似的。
倒到一半,还不忘拍拍程新雪的脸,挑衅十足,“好好尝尝你妈的手艺吧,给你尽孝的日子可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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