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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他还说,我嘴巴,都肿了,是中毒了!”

“我才不信!”

李天麒挺起小胸膛,脸上写满了骄傲。

“妈妈说,能吃!就是能吃!妈妈,不会骗我!”

他说完,看着李金凤,那双清澈的眸子里,满是求表扬的渴望。

“妈妈,我聪明吧?我不是昂古!”

“嗯。”

李金凤放下手里的衣服,郑重地看着儿子。

“天麒不是昂古,天麒是妈妈的麒麟儿,是全世界最聪明的孩子。”

得到妈妈的肯定,李天麒开心得手舞足蹈。

把剩下的草莓和野果子一股脑地倒在桌上,像个守护财宝的小地主。

他吃着吃着,动作忽然停了下来。

一个小小的念头,从他那简单的脑子里冒了出来。

“妈妈,爷爷……”

他小声说,“爷爷昨天,给了我,一颗糖糖,大白兔的,很甜很甜。”

李金凤心里一动,没说话,只是看着他。

李天麒看着桌上的野果,小心翼翼地挑拣起来。

他把最大最红的几颗野草莓,和最饱满最乌黑的几颗地菍,用他那双不算干净的小手捧了起来。

“这个,给爷爷吃!”

“爷爷,也喜欢,吃甜甜的。”

李金凤看着儿子手心里那捧小小的,却饱含着最纯粹善意的果子,心中百感交集。

李老头那个老东西,一辈子自私自利,刻薄寡恩。

他昨天给天麒一颗糖,不过是心血来潮。

或许是被王老太的惨状吓到了,想为自己留条后路。

可她的傻儿子,却把这一点点微不足道的施舍,当成了天大的恩情。

别人对他一分好,他就要用十分去回报。

这就是赤子之心。

在这个冰冷、算计的家里,何其珍贵。

李金凤绝不允许任何人,任何事,污染了儿子这份纯真。

“去吧。”她温柔地摸了摸儿子的头,“拿去给爷爷吃。”

李天麒得了允许,立刻捧着那几颗果子,哒哒哒地跑出了偏屋。

西屋里,依旧弥漫着那股令人作呕的酸臭味。

王老太躺在床上一动不动,像个活死人。

李老头坐在床边的破板凳上,一口一口地抽着旱烟,满脸的灰败和愁苦。

他听见门口的动静,不耐烦地抬起头。

“干啥?”

他看见是李天麒,眉头下意识地就皱了起来。

可当他看到李天麒小心翼翼捧在手心的东西时,他愣住了。

李天麒把手伸到他面前,献宝似的,小脸上满是期待。

“爷爷,吃!”

“甜甜的!我留给你的!”

李老头看着那几颗红得发亮,黑得发紫的野果子。

再看看李天麒那张沾着果汁的小花脸,整个人都僵住了。

昨天,他只是给了李天麒一颗大白兔奶糖。

今天,这个他最看不上眼的傻孙子,就把自己好不容易得来的宝贝,分给了他。

他想起了堂屋里那几个正在睡觉的孙子孙媳。

他们只会从他这里算计东西,什么时候给过他这个老头子一口吃的?

就连他亲手养大的儿子,都恨不得他早点死!

一股巨大的酸楚和感动,毫无征兆地冲上了李老头的心头。

他以前,真是瞎了眼啊!

他怎么就没发现,这个傻孙子,才是这个家里最有良心,最孝顺的一个!

什么叫孝顺?

这他娘的才叫孝顺!

李老头那双浑浊的老眼,竟然有些湿润了。

他哆哆嗦嗦地伸出那只布满老年斑的手。

从李天麒的手心里,捏起一颗野草莓,放进了嘴里。

“甜……”

“真甜啊……”

这股甜味,比他抽了一辈子的旱烟,都要上头。

李老头从自己贴身的口袋里,又摸出了一颗珍藏着的大白兔奶糖,塞进了李天麒的手里。

“好孩子,天麒,是爷爷的好孙子。”

“这糖,爷爷奖励你的,快吃吧。”

李天麒拿着那颗糖,开心地笑了,转身又跑回了偏屋。

李老头看着他的背影,心里那个念头,愈发坚定。

这个家,靠别人是指望不上了。

以后,他就指着这个傻孙子和那个疯婆娘了!

……

晚饭时分。

偏屋的小方桌上,又摆上了中午剩下的半盆红烧兔肉。

李金凤用热水把肉和汤汁都烫得滚热,浓郁的肉香再次飘了出来,馋得门外的大黄狗直摇尾巴。

母子俩吃得香甜。

李金凤却感觉到,几道不善的目光,像刀子一样,从门缝里射了进来。

她不用看也知道,都是那群白眼狼。

她懒得理会,自顾自地给天麒夹了一块肉。

就在这时,一道充满了刻骨恨意的目光,直直地扎在了她的后背上。

那目光阴冷,恶毒,充满了毫不掩饰的杀意。

李金凤夹菜的动作一顿。

她缓缓回头,透过门缝,看到了那个人。

李胜利!

他扶着墙,从主屋里挪了出来,正站在院子里。

他的脸色,因为一天一夜没吃东西,白得像纸。

身上糊着的那些污秽,已经被他简单地擦洗过,但那股恶臭,仿佛还刻在他的骨子里。

他整个人瘦了一圈,显得异常虚弱。

可他那副样子,却比任何时候都让李金凤感到心悸。

他正死死地盯着她,那样子,不像是看一个妻子,倒像是看一个不共戴天的仇人。

李金凤心中警铃大作。

她知道,李胜利这种人,是纯粹的暴力信奉者。

你跟他讲道理,他跟你讲拳头。

你比他更横,更不要脸,能暂时镇住他。

可一旦他缓过劲来,他会用十倍、百倍的暴力,疯狂地报复回来!

他现在是虚弱,没力气。

等他吃饱了饭,养足了精神,他绝对会来找自己的麻烦!

李金凤心里很清楚,论打架,她根本不是李胜利的对手。

他是个退伍军人,人高马大,力气惊人。

五个自己,绑在一起,也打不过他一个。

硬碰硬,是找死。

只能智取!

必须在他动手之前,做好万全的准备!

一个念头,在李金凤的脑海里,迅速成型。

第二天一大早。

李金凤出门的时候,身上多了一样东西。

一个军绿色的帆布水壶。

就是那种老式的,农村人下地干活常带的,外面是帆布套,里面是铝制的胆,可以装很多水。

她把水壶里灌满了水,沉甸甸的。

她把水壶斜挎在身上,那根宽宽的背带,紧紧地贴着她的肩膀。

从这天起,无论吃饭,睡觉,上茅房,这个水壶,都成了她从不离身的挂件。

李天麒好奇地问:“妈妈,你,你为什么,一直背着水壶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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