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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砚辞的脸色彻底变了。
他挥手让保镖退下,一步步向我走来,眼底翻涌着我看不懂的情绪。
“你怎么知道?”
他的声音,第一次带上了些许颤抖。
我笑而不语,任由他打量。
三年前,他也是这样看着我,眼底是失而复得的狂喜。
那时,他刚从一场差点要了他命的车祸中醒来,因为输血感染,引发了罕见的并发症,心脏急速衰竭。
医生说,除非找到基因序列高度匹配的活体心脏源,否则他活不过一个月。
整个京城都轰动了,傅家动用了所有关系,却一无所获。
就在所有人都以为他死定了的时候,我出现了。
我的基因,与他完美匹配。
我成了他唯一的“药”。
傅家的长辈找到我,许我一世荣华。
我只有一个条件。
“我要傅砚辞娶我,明媒正娶,八抬大轿。”
所有人都觉得我疯了,趁火打劫。
傅砚辞却答应了。
新婚夜,他掀开我的盖头,看着我的眼睛,郑重地许下承诺。
“江月初,谢谢你。从今以后,只要我傅砚辞活着一天,就护你一世周全。”
那时的他,温柔得能滴出水来。
他会笨拙地为我学做菜,会因为我一句无心的话跑遍全城为我买来爱吃的零食,会在我生理期的时候抱着我,用他温暖的手掌为我暖一整夜的肚子。
我以为,他也是爱我的。
直到一年前,白晚晚回国。
他所有的温柔,戛然而止。
他开始夜不归宿,开始对我冷言冷语。
最后,他将我囚禁在这座别墅里,美其名曰,“你身体不好,需要静养。”
我成了他圈养的金丝雀,一个行走的血库,一个能稳定他病情的“药引子”。
现在,这味药,他要亲手毁了。
“说!你到底是谁?你怎么会知道那颗痣?”傅砚辞掐住我的下巴,力道大得几乎要将我的骨头捏碎。
白晚晚也慌了,她冲过来拉住傅砚辞的胳膊,怯生生地开口。
“砚辞哥哥,你别这样,你吓到月初妹妹了。”
她一边说着,一边朝我投来一个警告的眼神。
“你不要怪砚辞哥哥,是我太着急了…我的身体…”
我看着她这副白莲花的模样,只觉得恶心。
“傅砚辞,你找的那个人,可是在十年前的雨夜救了你?”
我的话,让他再次愣住。
十年前,他被人追杀,身受重伤,躲进了一个废弃的仓库。
是一个路过的小女孩救了他。
那个女孩,就是我。
我用我攒了很久的零花钱给他买了药,为他包扎伤口,还把身上唯一一件外套给了他。
他当时问我叫什么名字。
我说:“雷锋。”
他不知道我的名字,却记住了我肩胛骨上的那颗痣。
“你怎么会知道得这么清楚?”傅砚辞的眼神里充满了怀疑。
“因为…”我故意拉长了声音,满意地看到他和白晚晚脸上紧张的神色。
“因为,我就是她啊。”
我说完,整个房间都安静了。
傅砚辞定定地看着我,眼神复杂。
白晚晚的脸,瞬间变得惨白。
“不,不可能!砚辞,你别信她!她是为了活命在撒谎!”
她尖叫着,指着我。
“我才是!我才是十年前救你的那个人!你忘了我为你挡的那一刀了吗?我的后腰上现在还有疤!”
她说着,就要去掀自己的衣服。
傅砚辞却没看她,他的目光,死死地锁在我的左肩上。
一个保镖适时地递过来一把匕首。
傅砚辞接过,刀尖冰凉,抵在我的衣领处。
“脱,还是我帮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