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两个,三个,四个……不知道多少个快递,林晓已经懒得数有多少件快递放在背后的小车上了,眼睁睁看到小车已经堆成山了。
林晓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表示困惑。
“双十一没收住手,不小心买多了,哈哈哈,猪宝,辛苦了,我知道这对你不算啥,对不对~。”
沈青丽抱着狗头揉搓了两下,嘴里说着不好意思,手上的动作可没停,直到把小车都装得堆尖尖。
因为沈青丽住的村子偏远,每次都得专门到镇子上拿,所以双十一的快递积攒到现在还没拿完。
林晓恍然大悟,原来是双十一……
女人,你可真能买东西。
沈青丽也没让林晓拉着这么多东西在镇子上跑,拿完快递后,就带着他回家了。
“猪宝,跑慢点,别让快递掉下来喽。”
沈青丽悠哉悠哉骑着小电驴,比刚才的速度慢了不少,林晓也跟着她的车速跑,拉得很稳。
哎,想当年,我跑个八百米都吭哧喘气的,现在在雪地里跑个十几公里竟然不带个喘的。
当狗是真不一样了,不过,就算身体感觉不到累,林晓心里还有些累的。
到了家门口,沈青丽把套在林晓身上的绳子解开,亲昵地捧着狗脸,蹭蹭他的粉嫩鼻头,“谢谢猪~猪~”
有了香吻,林晓顿感刚才的苦力活都不算啥了,咧着嘴,舌头垂在外面,嘿嘿露出个傻笑来。
沈青丽拍拍林晓的脑袋,命令他坐在门口,回屋拿了定位器出来,圈在林晓的脖子上说道,“猪猪,我给你带上定位器,你自己去后山玩哦~”
“脖子上的声音响的时候,就要回来。”
沈青丽不担心,她家二哈从小就经过她的专业训练,对定位器的声音敏感,知道戴上这个就可以自己一条狗出去玩,该去哪里玩,什么时候回来。
因为她手里事多,哈士奇又需要大量陪玩才能消耗精力,所以她忙的时候,就让猪猪自己出去玩。
“啊呜—汪—”,什么,还要出门?
林晓有点傻眼了,来回跑了十几公里还不能回去休息吗?
我可是宅男啊,都到家门口,竟然不能进去,我想回家躺着了,让我回家吧,美女姐姐~
林晓的呜呜声不停,沈青丽就当作狗子即将自由放飞的快乐。
“去吧。”说完,当着林晓的面进了屋子,关上了房门。
林晓狗脸都能做出纠结的表情,他也是有所耳闻狗中哈士奇的名声,精力贼旺盛,跟得了好动症一样。
再说了,如果在这赖着不走,也会让美女姐姐察觉到异样,头两天吃不下狗粮吃的时候,美女姐姐差点就要带他去宠物诊所了,要不是他心一横,嘴一拱,发现狗粮如此美味,情不自禁就干完了。
哦对了,想到宠物医院,就庆幸自己还好没被嘎了,自己作为男性最后的尊严,还保留着,就为这,他更感美女姐姐的人美心善~
沉默地起身,林晓绕到房子后面,家里的屋子已经是村里最靠近后山的,但离后山还有两公里多,一望无际的雪原后是莽莽山岭,墨绿色的松树林覆盖着白色雪被。
不知道是想跃跃欲试破坏这还未被人踏足的雪地,还是山野激活了哈士奇血液里的运动习性,亦或是两者兼有。
林晓突然撒开四肢开始狂奔,受寒冷刺激,疯狂生长的浓密长毛,在冷风中飘逸向后,像炸开了的蒲公英,在雪地里留下前后相交的狗爪印。
到了山脚下,林晓还觉得还没跑过瘾,一头扎进山里面,东跑跑西跑跑,看到松鼠本能想追上去,吓得松鼠直往树顶钻。
看到躲在上面的松鼠,林晓兴奋地叫唤两声,尾巴把后面的雪粒子扫得飞起,爪子抓住树干也想试试能不能爬上,试了好几次,后肢还站在地上。
算了,没点亮上树技能,林晓遗憾看着那只躲在树上的松鼠,只是想跟它玩玩而已。
之前天天坐在格子间,都没能来得及亲近亲近大自然,看看这些小动物,现在看到这些小生灵,就忍不住亲近呀。
(松鼠:你别过来啊!)
眼尖地看到一道黄影从眼前闪过,林晓的注意力瞬间从松鼠转移到黑影上。
嘿,狍子!
身体比脑子先动,跟着那道黄影就开始追,咦?不是说狍子都很傻吗,前面这只狍子看着挺机灵的啊,还会战术迂回!把林晓绕地差点前脚打后脚。
土地狍到底是比外地狗更熟悉山情,带着林晓绕来绕去,绕了大半天路,成功跳过一个山涧后,消失不见。
林晓临门刹脚,他可不太敢跳,虽然两边不宽,但是山谷深啊,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呐。
林晓玩也玩了,闹也闹了,自由的心情得到了充分释放,一时情难自禁,对空长啸。
“嗷呜——,嗷呜——”爽歪歪!老天爷,我也不那么怪你了。
睁开眼抬头看向天空,油画一样的蓝天近在眼前,映着林晓冰蓝到有些透明的蓝眼睛,如此地相得益彰。
林晓一步三晃头,嘴里哼着歌,“今天是个好日子,心想的事儿都能成,今天是个好日子,打开了家门咱迎春风~”
“噔噔噔!”
林晓已经全然忘却刚才已进家门而不得入的郁闷之情,晃悠悠地向前走着,蓬松的大尾巴翘在肥满的屁股上,比人类灵敏10万倍的嗅觉能闻到松针的脂香味,雪地下泥土的土腥味、粪便味,雪鸮飞过身上散发的羽毛味……
还有股血腥味。
林晓的眼睛瞬间睁开,怎么有股血腥味?闻起来还挺新鲜的,林晓用鼻子捕捉空气中的气味信息。
明明作为人的内心疯狂在叫嚣着危险,但哈士奇心中好奇心更甚,林晓原地转圈纠结半天,啥情况啊,这是?
去还是不去,这是个问题。
哎,万一是有人受伤了呢?那我正好不就能搭救了吗?林晓猛地一抬头,眼睛都亮了,为自己的机智点赞,屁颠屁颠就朝着血腥来源的地方小跑去。
越靠近目的地,空气里的血腥味越重,他还分不清人血跟动物血有什么区别,只觉得这血腥味重的他鼻腔都有些难受。
突然,前面传来一阵阵嘶吼声,林晓身子一僵,左前和右后的两只爪子悬在半空中,这是啥声啊?听着怎么怪吓人的,我还去不去了?
哈士奇这该死的好奇心!……好吧,我就看一眼,就一眼。
小跑改成鬼鬼祟祟地小碎步,快到了,林晓匍匐爬过一个雪堆,探出半个毛茸茸的脑袋,瓦蓝瓦蓝的眼睛向下瞪去。
我靠我靠!他发誓,他看到了此生毕生难忘的景象——一群狼正在合力围猎一头大棕熊!!